关于启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的通知

【作者:     编辑:哈工大(威海)校友办    录发布时间:2016-06-08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教高[2011]1号《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为培养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工程技术人才,推动高等教育改革,特实施“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

经学校研究决定,威海校区启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采取院系申报,学校支持的方式,逐步在全校工科专业中推行。

具体实施办法见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工作方案。

请有意申报“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的院系(专业)按照附件2:相关表格中的模板要求,结合本院系(专业)的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并于2016年6月20日下班前将所需材料的电子版及5份纸质版保送教务处,联系人:张振宇,联系电话:5682036,腾讯通:9905008。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确定首批“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的试点专业,并予以支持。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工作方案

附件2:相关表格中的模板要求

教务处

201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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