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办及直属单位:
按照上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现就因公务或业务需要进入校园校外人员入校手续办理等有关事宜调整如下:
一、入校条件
1.因公务或业务需要确需进入校园的;
2.有具体的业务对口单位或活动牵头单位;
3.入校人员为非中高风险区人员。
二、业务办理单位及地点
后勤保卫处服务大厅(主楼三楼东配楼308)
三、入校手续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凡因公务或其他原因确需入校人员,需由业务对口单位向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入校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山东省内人员入校。由业务对口单位向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附入校人员最新健康码,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到后勤保卫处服务大厅(主楼三楼东配楼308)办理入校手续即可,联系电话:5687126。
2.山东省外人员入校。由业务对口单位向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附入校人员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证明及入校人员健康码,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到后勤保卫处服务大厅(主楼三楼东配楼308)办理入校手续,联系电话:5687126。
3.对于规模和范围较大的公务考察或会议活动(涉及人员20人以上的),需严格实行审批手续,由具体牵头单位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审批方可入校。
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0年6月29日